索 引 号 | 015425431/2020-00154 | 发布机构 | 眉山市人民政府 | 公开日期 | 2020-08-26 |
文 号 | 眉府通〔2020〕7号 | 公文种类 | 公告 | ||
成文日期 | 2020-08-24 | 有效性 | 有效 |
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
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眉山市人民政府研究,决定启动眉山市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拟征收土地范围
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定江社区5、6、7组,圣寿社区8、9组,田店社区8组;太和镇建国村1、2、3、4、5组,大林村3组,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37.3861公顷,其中农用地29.2866公顷(其中:非基本农田耕地27.1067公顷,园地0.2115公顷,林地1.6787公顷,其他农用地0.2897公顷),建设用地8.0995公顷。
二、拟征收土地目的
公共利益需要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市人民政府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。
四、其他事项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、抢栽的农作物、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、构筑物等不予补偿。
特此公告。
眉山市人民政府
2020年8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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